日军进攻卢沟桥并未得逞。初战,中日两军互有伤亡。冀察当局与日本驻屯军进行停战会谈,制止冲突。至9日凌晨,秦德纯与松井太久郎达成停战撤军的口头协议:(一)双方立即停止射击;(二)双方军队各撤回原防(日方坚持要求中国军队撤至永定河西岸);(三)宛平城防由冀北保安队担任。但日军并不守约,蓄意扩大战事。7月10日,日军进行夜袭,再占龙王庙。11日,第29军反击,收回失地。日军退至大枣园山。
卢沟桥事变发生后,日本宣称采取“不扩大”、“就地解决”方针。但11日,日本内阁通过向华北增兵案,决定从关东军、朝鲜军和日本国内抽调大批兵力援助华北驻屯军,随即得到日本天皇批准。日本政府当天发表《关于向华北派兵的声明》。11日,日本军部任命香月清司接替重病之田代皖一郎职务(田代于15日病亡),为华北驻屯军司令官。香月12日到任后即下令,“逐渐整备态势,作好适应全面对华战争的准备”。增援华北驻屯军之日军部队源源不断地向中国关内运送,日本决心扩大战事,中日一场大战即将开始。
日本一面秘密制订对日作战方案,积极准备武力进攻华北,但在增援部队到达华北之前,仍佯作现地和平解决之姿态。继7月9日口头协议后,冀察当局张自忠与张允荣(冀察政务委员会保安处长)等与日本华北驻屯军参谋长桥本群、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、北平武官辅佐官今井武夫继续进行和平谈判。冀察当局尽量忍让,满足日方要求。11日晚8时,第29军方面的张自忠、张允荣代表秦德纯与日本华北驻屯军代表松井太久郎、驻屯军参谋和知鹰二签署了《卢沟桥事件现地协定》(亦称“秦德纯——松井协定”)。其内容是:(一)第29军代表对于日本代表表示遗憾之意,并处分责任者,以及声明将来负责防止不再发生类此事件;(二)中国军队为避免与日本丰台驻军过于接近、容易惹起事端起见,不于宛平县城郊及龙王庙驻军,改以保安队维持治安;(三)认此事件多孕育于蓝衣社、共产党及其他抗日系各种团体之指导,将来除对之讲求对策外,并须彻底取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