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话虽然不错,但儒家把这种思想推于极端,把许多性情上的事都要依刻板的礼节去做。《檀弓》有一条绝好的例:
曾子袭裘而吊,子游裼裘而吊。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:“夫夫也,为习于礼者。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。”主人既小敛,袒,括发,子游趋而出,袭裘带绖而入。曾子曰:“我过矣!我过矣!夫夫是也。”
这两个“习于礼”的圣门弟子,争论这一点小节,好像是什么极大关系的事,圣门书上居然记下来,以为美谈!怪不得那“堂堂乎”的子张要说“祭思敬,丧思哀,其可已矣!”(子路是子张一流人,故也说:“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,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。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,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。”)
第三,礼是涵养性情,养成道德习惯的。 以上所说两种作用——规定伦理名分,节制情欲——只是要造成一种礼义的空气,使人生日用,从孩童到老大,无一事不受礼义的裁制,使人“绝恶于未萌,而起敬于微眇,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”。这便是养成的道德习惯。平常的人,非有特别意外的原因,不至于杀人放火,奸淫偷盗,都只为社会中已有了这种平常道德的空气,所以不知不觉的也会不犯这种罪恶。这便是道德习惯的好处。儒家知道要增进人类道德的习惯,必须先造成一种更浓厚的礼义空气,故他们极推重礼乐的节文。《檀弓》中有个周丰说道: